• 中共新乡市委门户网站

  • 新乡日报社承办

  • 注册

  • 登陆

  • 设为首页

首页 > 名品汇 > 正文

  中新网1月13日电,据“市说新语”微信公众号消息,1月13日上午,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强化纤维制品质量安全监管 促进循环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新闻发布会。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司长王胜利在会上指出,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了《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GB 18383—2025《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均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王胜利表示,本次《办法》修订从三个方面发力,为纤维制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一是全链覆盖,精准聚焦,让监管更加到位。在监管对象上,将与消费者健康安全密切相关的所有生活用纤维制品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形成了覆盖原料使用、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经营性服务的全链条监管体系。另外,对婴幼儿纤维制品、学生服、内衣、絮用纤维制品实施重点监管,科学配置监管资源,实现全方位精准管控。

  二是源头严控,过程追溯,让安全更有保障。针对不同纤维制品品类和循环再利用原料种类,实施差异化管理。严格禁止使用危害人体健康安全的医用纤维性废弃物等物质生产纤维制品。对于婴幼儿等特殊群体使用的纤维制品,强制要求使用更安全的原料,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同时,要求生产、销售、经营性服务主体做好进货验收和记录,实现信息可查、过程可溯、责任可追。

  三是创新监管,刚性问责,让监管更有合力。综合运用监督抽查、信用惩戒、风险警示等多元手段,提升纤维制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系统性、科学性和有效性。细化生产、销售、经营性服务、监管部门及检验检测机构等各方主体责任,强化法律执行的刚性和威慑性,为纤维制品质量安全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王胜利介绍,絮用纤维制品是纤维制品的一个种类,它是由外包裹物和内填充物组成的纤维制品,在日常生活中被广泛使用,如棉被、棉服、羽绒服等,其内在填充物的质量品质看不见、摸不着,因此具有一定隐蔽性,是本《办法》的重点监管对象。为充分发挥强制性国家标准在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基础性作用,确保《办法》科学有效实施,总局同步修订了《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新标准结合产业发展现状和技术水平,对絮用纤维制品的关键性技术指标与卫生安全要求进行了全面提升,通过强化标准在产业升级中的牵引作用,倒逼生产经营主体主动对标、提质达标,筑牢产品安全的技术基准线。同时,新标准要求循环原料需明确标注,进一步推动形成公开透明、诚信规范的纤维制品市场环境。

 

责任编辑:李昕

关于 的新闻

关于新乡网 - 联系方式 - 集团简介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Xinxiang Newspapering Network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新乡日报社 版权所有 豫ICP备05023767号-1

未经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电话:3046692 民生热线:3331100 站长统计

河南省“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 举报热线:0371-65598032 举报网站:www.henanjubao.com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73)3833712 举报信箱:251077185@qq.com 邮编:45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