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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扬子晚报6月26日报道,江苏的索先生去年在直播间购买了一张“999元双人两次畅游全国旅游卡”,购买的时候商家承诺3年可退,结果不到一年该店铺就注销了,索先生无法申请退款。面对新型消费陷阱,电商平台对商家资质审核不严,应当承担失职之责。

这种售卖低价旅游卡的陷阱,并不是个例。有的商家售卖低价旅游卡,是为了给旅行社引流,在旅行社以“零元团”“低价游”等噱头诱骗消费者签署高价消费协议后,再获得抽成。这属于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欺诈消费者。有的商家卖低价旅游卡,则只是卖一张卡片,获得钱款后立即关店跑路。这和很多线下美容美发店、健身房低价销售大量预付费卡后卷款跑路属于同一个套路,涉嫌构成诈骗罪。

事实上,这样的陷阱也不仅限于低价旅游卡,消费者在其他领域进行消费时,都可能遇到类似的情况。

陷阱的背后,形同虚设的资质审核、低额保证金制度等为黑心商家的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便利。那么,电商平台在这中间应当起到的审查、核实、监督等职责,就显得尤为重要,这是避免消费者落入陷阱的第一道关口。如果这第一道关口就把好把严了,那么消费者上当受骗的案例就会大幅减少。

消费者退款无门,最后要求电商平台承担责任,也有成功案例。但是,这是消费者遭遇损失后无奈的维权之举。我们希望,商家从一开始就是诚实可信的,消费者能够放心消费。所以,为了给大家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电商平台必须以零容忍态度筑牢审核防线,从源头斩断消费陷阱的利益链条。(张可)

 
来源:河南法治报
责任编辑:杨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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