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史雅珂)9月4日,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公众在旅游消费中提高警惕,不要被四种“新型”旅游项目和服务所迷惑,以免掉入非法集资的陷阱。
“会员卡游”。以成为会员等名义吸收资金,承诺消费者交纳会费后可享受免费旅游或低成本旅游,并定期给予分红,消费者如不参加公司组织的旅游项目,可按照该旅游项目的标价获得超额退款。
“投资项目游”。以投资、加盟、入股旅游项目等名义,邀请中老年人外出旅游考察所谓的项目,骗取其信任,并宣称到期后返还本金并获得高收益,鼓吹消费者投资。
“预付款游”。以售卖“旅游套餐”预付款产品的名义、以“低价游”为噱头收取用户预付款,并承诺回购付息,以廉价旅游产品吸引消费者。
“出境保证金游”。以出境游保证金为幌子,收取高额押金、保证金等,提供旅游产品,并承诺给付高息,其行为已超出旅行社的正常业务范围。
以上经营模式都存在较高的资金安全风险,一旦资金链断裂,极易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提醒,要通过正规渠道、按照正规流程参加旅游活动,并可根据自身需要定制、选择旅游服务,降低损失几率,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
多参加主流的、正规的社会活动,多与子女交流讨论消费理念、消费意愿,多了解社会热点、金融知识、国家政策,不断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对“高额返利”“千载难逢”等说辞要保持高度警觉,不信“大饼”、不贪“小利”,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若发现此类非法集资活动,应积极向地方有关部门反映、举报,共同营造安全、和谐、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