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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南京讯 近期,“面包为什么越来越贵了”话题冲上微博热搜,部分消费者吐槽“一个吐司竟然要30元,要吃不起了”“去新开的面包店打卡,看着都好看,但鲜有单价低于20元的”。对此,江苏省镇江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充值时,应对相关服务价格进行约定,别一次性大额充值。

  消费者孙女士近日向镇江市消协咨询反映,今年春节前,她在市区一家面包店充值1000元,但现在商家的面包价格一涨再涨,她经常买的一款面包价格从10元一路涨到12元、15元,现在已经涨到了18元,一年不到涨了80%。

  镇江市消协法律专家委员会成员傅小景律师表示,商家涨价是市场行为,但也要建立在守约的基础上。商家无正当理由变更了原先合同商品的价格,显然是不合法的。对消费者来说,充值后,不可能要求商家不涨价,因为面包的基础食材包括面粉、糖和黄油,价格均有增长。因此,消费者在充值时,应对相关条款予以明确,限定时间,比如在一年时间内在当时服务价格基础上享受相应折扣。

  镇江市消协提醒消费者,预付式消费具有先付款后消费的特点,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往往处于被动地位,因此要理性消费,阶段性付款,不要一次性大额购买。值得注意的是,预付储值卡背面所附条款一般比较简单,消费者要尽量争取与商家签订书面协议,并明确约定相关服务价格或将商家提供的商品价格表盖章后作为合同附件。(陈红生薛晶晶)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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