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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贪念 以身试法 陷囹圄 后悔莫及
2008-06-04 10:50:26  作者:记者 申长明 通讯员 赵秋霞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43  文字大小:【】【】【
 
新乡网讯(记者 申长明 通讯员 赵秋霞)十七、八岁,正是人生最美好的年华,而家住辉县市的刘某却因一时贪念,将单位的大量现金据为己有,当其逃往外地准备挥霍时,被及时赶到的民警逮个正着,5月27日, ...
        新乡网讯(记者 申长明 通讯员 赵秋霞)十七、八岁,正是人生最美好的年华,而家住辉县市的刘某却因一时贪念,将单位的大量现金据为己有,当其逃往外地准备挥霍时,被及时赶到的民警逮个正着,5月27日,红旗公安分局将刘某正式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

         5月13日,红旗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我市某公司侯经理报案称:在当日11时许,因其公司业务比较繁忙,其公司出纳授权公司员工刘某把所收货款11000元存到公司帐户,并把公司帐户存折及公司法人身份证交给刘某,同时嘱咐其在下班前归还公司帐户存折及公司法人身份证,但刘某称自己还要吃饭为由,说下午上班时把公司帐户存折及公司法人身份证带来,然而下午上班后,刘某却并未到公司上班,打电话与其联系,刘某的手机处于关机状态。这时侯经理隐约感到情况不妙,随即到银行查询后得知,刘某不但没有把11000元货款存入银行,还从公司帐户中分两次共取走公司存款81500元,现刘某已经不知去向。

         接到报案后,经侦大队民警立刻对此案展开调查,通过对受害单位及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询问,初步掌握刘某有重大犯罪嫌疑,随即报请立案侦查并将犯罪嫌疑人刘某上网追逃。为尽快抓获犯罪嫌疑人,使赃款不致被挥霍,民警一边对刘某可能出现的网吧、游戏厅进行布控,另外派人对刘的亲朋好友联系,然而均没有刘的消息。 由于犯罪嫌疑人刘某手中有大量现金,其逃往外地的可能性很大。民警与刘的父母联系,向他们讲明利害,并对犯罪嫌疑人刘某的社交圈进行调查,希望可以从中得到有利的信息,但是结果还是令人失望。

         5月18日,民警得到重要线索,犯罪嫌疑人刘某在苏州出现,抓捕民警连夜赶往苏州,在苏州吴江经济开发区将正在电子赌博的刘某抓获,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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