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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上又要濒临毕业季,很多人都已经步入了实习的热潮,那么作为一名职场新人,试用期的这些知识,你都了解吗?

  职场小白必学知识:助你成为职场C位

  1、试用期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各位,欺负你们是试用期就不给签合同的,不可以!

  2、单独约定试用期

  入职公司先签个《试用期合同》过了试用期再签《劳动合同》。

  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该合同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所以根本不存在单独的“试用期合同”

  3、试用期不缴纳社保

  很多公司企业都会忽悠小白说试用期不缴纳社保,三个月或者六个月才给缴纳。

  不可以!《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是劳动合同中劳动期限的组成部分,只要用人单位雇佣劳动者开始用工,就该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4、试用期被辞退

  公司除非能够证明员工不符合招录员工时向员工明确的录用条件、考核依据和考核办法。否则,公司不能随意辞退试用期员工!

  如果遇到以上问题,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劳动仲裁申请,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责任编辑:杨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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