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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晚,江西于都县公安局通报称,3月10日15时许,于都县公安局工业园派出所接到一自称龙某的女子报警称:其于3月8日晚在于都县工业园某公司内部KTV被当地司法局一蓝姓副局长猥亵。3月16日,江西省于都县纪委在微信公众账号“于都发布”通报称,于都县司法局副局长蓝育坚因严重违纪,目前,经中共于都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中共于都县委批准,决定对蓝育坚进行立案审查,并对其停职检查。(3月16日 澎湃新闻)

“色狼”得到应有的惩罚,此事看上去好像可以收场了,但其实并没有。据受害人表述,遭到副局长猥亵时,在场公司主管并未阻止,而且一位主管还对她“循循善诱”,让她“不要放在心上,逢场作戏不要想太多”。事发后,受害人接受了司法局的道歉,但涉事公司一直没有向她道歉。

毋庸置疑,此事将职场潜规则再次推到了聚光灯下,照出了扭曲的职场关系。类似的事情,其实并不少见。就在今年2月,“23岁员工被上司带去喝酒开房后身亡”事件就曾引发社会关注。23岁,花样年华,刚毕业入职1个多月就遭遇不幸,这样的教训还不够惨重吗?为什么还不将反思的触角对准扭曲的职场生态?

于是,“为什么不拒绝”成了另外一种声音,并为“受害者有罪论”提供了论据。的确,直接拒绝是保障安全的最简单方式,可是“迫于职场压力”,又有几个人有勇气或者可以自主选择?将赴不赴约想象成完全自主的选择,显然是忽略了职场背景的复杂性。你去,违心;你不去,得罪上级。这些陪酒陪玩的邀约,在上下级关系的裹挟下,十有八九会变成“软性胁迫”,这种无奈的困境不破除,职场潜规则还是会兴风作浪。

对潜规则说“不”,应当成为社会共识。在法治层面上,对于猥亵、性侵等情形要进行严厉打击,以违法必究的强硬态度打击职场性侵害。在监管层面上,引导公司自我约束,形成清清爽爽的上下级关系,对问题员工严厉惩罚或者开除。对于职工自身来说,也要学会巧妙回避。总之,不能再让职场潜规则祸害人了。(孟伟)

责任编辑:杨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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