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朝阳法院审理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中,某公司经理赵某多次在例会等公共场合批评劳动者王某工作能力低下,不会处理同事关系,并授意公司其他员工孤立王某。却又在私下与王某表达出诸多行为都是为了给他历练和考验,以便将来委以重任。不久后,公司在未经与王某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将其岗位从市场部经理调整为前台及保洁人员。王某多次向公司申诉无果,最终不堪重负提出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在公司拒绝后,王某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和法院判决,最终成功拿到补偿。
根据某大型招聘网站近日发布的《2020年白领生活状况调研报告》显示,63.65%的受访者表示自己经历过“职场PUA”,竞争激烈、工作强度大的商业服务业和金融业更是以超七成的比例成为“职场PUA”的重灾区。上司对于下属的人格贬损及打压,也已经成为“职场PUA”的最常见情形之一。
朝阳法院提示遭遇“职场PUA”劳动者,在受到进一步的伤害前应尽早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提高自身的证据意识,对于上司侵犯劳动者人格权的行为及要求劳动者加班的事实妥善取证,以便通过法律程序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