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爱国科长、董全喜股长
新消法培训现场
新乡网讯 每年都备受各界关注的3.15即将到来,新乡市家乐福大卖场组织员工进行最新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新消法)的学习培训工作。
本次新消法是根据2013年10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新消法>的决定》进行的第二次修正,对于家乐福这样大型的跨国服务型企业,为保障新乡市民的合法权益,使员工对相关法规条文有更加深刻的理解与认识,学习新消法成为每位员工的必修课。
2014年2月21日早上9:30分,为使全体员工对新消法更加熟悉的掌握与运用,家乐福组织骨干员工进行新消法的培训与学习。培训班上,由新乡市家乐福大卖场店长王三志先生致开场辞,副总经理徐加新女士简单介绍新消法的重要性之后,邀请新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旗分局消保股董全喜股长主讲,新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保科科长李爱国先生为顾问,为大家进行新消法的讲解与培训。培训过程中,董股长与李科长为大家详细讲解新消法共八章内容的重要部分,对大家提出的问题也给予一一解答,短短两个多小时的培训,使得家乐福骨干员工对于新消法有了更加透彻的理解与认识,为今后家乐福服务新乡市民提供更有利的保障与支持。
会后,平原晚报,新浪编辑与东方今报记者对新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保科科长李爱国先生进行联合采访,李科长表示新消法的修订,旨在为消费者建立更加规范的法律保障,也为商家设立更为全面的行业标准,使得消费者权益最大程度上受到法律保护。